新昌县江南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12-05 , 法定代表人为 石伯超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西路166-168号,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 餐饮管理;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