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鹏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12-26 , 法定代表人为 李全法 ,企业地址位于芝罘区春都花园26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保洁服务、家务服务、洗车服务、代送物品服务、公共关系服务、自有场地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租赁、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