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芦春大酒店成立于2007-10-23 , 法定代表人为 王苏宁 ,企业地址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中路5号长炉大厦3楼,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