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洪大院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06-25 , 法定代表人为 连云青 ,企业地址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朱枫公路8258弄151号,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 餐饮服务(大型饭店,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食品流通(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住宿,会务服务,旅游纪念品,工艺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