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利榕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10-20 , 法定代表人为 杨昌龙 ,企业地址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古州北路170号(庆丰宾馆)三楼,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废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