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06-13 , 法定代表人为 王晓东 ,企业地址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房地产开发贰级;物业服务;室内装修;企业自有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