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鑫和石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08-16 , 法定代表人为 张连栋 ,企业地址位于承德县甲山镇赵家庄村,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 石材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