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方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11-08 , 法定代表人为 李芳文 ,企业地址位于凤城市草河经济管理区平安村,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经营销售;二手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