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新民石材厂成立于2006-04-04 , 法定代表人为 邵新民 ,企业地址位于青龙满族自治县肖营子镇王子店村,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 花岗石加工、销售;石材购销;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