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11-02 , 法定代表人为 刘思远 ,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丹东市金山镇金山村238号103室,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