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成立于2005-04-11 , 法定代表人为 韩志超 ,企业地址位于长兴县和平镇新街,所属行业为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经营范围包含: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dk,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借记卡业务;从事丰收贷记卡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