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大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04-26 , 法定代表人为 陈小峰 ,企业地址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大道730号1幢6楼东首A1室,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食品销售;现制现售饮用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