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08-05 , 法定代表人为 韦健玲 ,企业地址位于贵港市中山北路15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和商品房销售证书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装饰材料(除化学危险品)、水溶性涂料、五金交电批发零售业;自有物业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