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07-25 , 法定代表人为 何必武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道981-985号(苍南县国投数字大厦1711室),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