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03-01 , 法定代表人为 李波 ,企业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路北、阿尔丁大街东,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停车场服务;建设工程设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身休闲活动;住房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扩印服务;包装服务;模具制造;企业形象策划;平面设计;礼仪服务;市场营销策划;pw代理服务;家政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专业设计服务;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外卖递送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