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09-24 , 法定代表人为 曹惠红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屠甸镇屠兴北路118号随园18幢304室,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产的出租;家居装饰;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除危险品)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