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11-29 , 法定代表人为 王永涛 ,企业地址位于泊头市建设街,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器材租赁、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房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建筑工程机械零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可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