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东方梅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02-04 , 法定代表人为 朱锦裕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川步村八十亩自然村61号-2,所属行业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项目: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旅客pw代理;游览景区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