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东方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06-24 , 法定代表人为 陈长江 ,企业地址位于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桔井路33号,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