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百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06-25 , 法定代表人为 潘丽香 ,企业地址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罗沙路北侧畔山花园11栋808,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经营项目是: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礼仪策划、礼仪服务、广告业务;图像设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舞台造型设计;影视器材的租赁;文化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会务服务、品牌管理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营业性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