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东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10-31 , 法定代表人为 王明星 ,企业地址位于溧阳市溧城镇城北大道335号1幢,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 汽车及配件销售,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机动车辆保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二手车经销;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