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凌河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11-03 , 法定代表人为 李田春 ,企业地址位于建昌县建昌镇红旗街四段60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