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05-30 , 法定代表人为 李晓琳 ,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55号2单元4702号,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 环境监测技术咨询及环保技术咨询、环境污染治理、环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净水设备、垃圾处理设备的研制、开发、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施工;防水工程;保健食品、木板、建筑材料、家具、厨具、家用电器、陶瓷卫浴、化妆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