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洞乡大酒店成立于2003-08-04 , 法定代表人为 谢亚丽 ,企业地址位于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519号,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 大型旅店、茶座;会议;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停车场服务;农产品收购;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