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喇叭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12-18 , 法定代表人为 洪季凡 ,企业地址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陵阳镇南阳乡东河村,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包含: 水电资源开发、经营,水利电力物资经营,机电设备安装、维修,能耗产品加工,水产养殖,旅游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