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隆昌东方宾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05-01 , 法定代表人为 胡岚 ,企业地址位于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隆泸大道291号,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日用品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