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骏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12-28 , 法定代表人为 陈亮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19楼,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棉、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