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洪立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10-21 , 法定代表人为 张洪星 ,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105国道东侧(原物资局院内),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 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重金属)材料、黑色金属材料、锻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