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光明液化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03-26 , 法定代表人为 李珍华 ,企业地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定国村新濮路8号,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