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05-11 , 法定代表人为 李鹏程 ,企业地址位于炎陵县霞阳镇炎陵中路,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 民用爆炸物品、民爆器材产品配送及延伸服务(凭许可证经营);机电轻化产品、汽车(不含小轿车)、建筑材料批零;房屋租赁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