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大东方美容中心成立于2000-11-09 , 法定代表人为 张君娅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东街道燕尾洲路458号501室(自主申报),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个人商务服务;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