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07-21 , 法定代表人为 林新团 ,企业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泰路162号嘉琳广场商场四层南区2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