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城区金龙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08-15 , 法定代表人为 马春华 ,企业地址位于武进区湖塘镇人民中路778号,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 食品经营(限《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住宿服务;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非创伤性美容,理发服务。酒店用品,针纺织品,日用杂品(除烟花爆竹),工艺美术品销售,足浴服务,会务服务,停车服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