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阳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10-08 , 法定代表人为 赵志龙 ,企业地址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康城花园吉祥路63-110号物业用房,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电梯安装维修;物业管理、市场管理;房屋租赁;家政服务;建筑材料、日用品、文体用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