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11-01 , 法定代表人为 张刚 ,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7-1号(1210),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物业服务;商务代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保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维修; 空调、制冷设备安装、维修;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水泵、办公设备维修;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材日用百货、五金产品销售;房屋中介服务;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