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振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07-26 , 法定代表人为 张志武 ,企业地址位于丹东市振安区东泰路64-3号,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可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与拆迁补偿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