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大华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09-18 , 法定代表人为 洪磊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双龙南街2367号401室(自主申报),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 电影放映(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 影院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影视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劵、期货业务咨询);电影器材租赁;影视设备维修,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除互联网广告发布)、代理;电影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