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大圩自来水厂成立于1995-12-25 , 法定代表人为 廖永宣 ,企业地址位于大圩镇农会山,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包含: 对人、畜饮水和乡镇企业与生活用水的供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