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物资回收总公司成立于1990-02-15 , 法定代表人为 方汉春 ,企业地址位于惠城镇新兴街,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 收购、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废旧物资、畜野产品、家用电器、有色金属及其制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船用器材、通讯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