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平声影剧院成立于1990-11-16 , 法定代表人为 丁辉 ,企业地址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中段,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