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成立于1992-04-21 , 法定代表人为 冯连祥 ,企业地址位于平原县千佛塔北路,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承担16层以下、24米跨度以下的建筑物、高度50米以下的构筑物的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