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07-18 , 法定代表人为 朱金宁 ,企业地址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99号8幢,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