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06-02 , 法定代表人为 都基伟 ,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51号1211,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 建筑设计、装饰设计;工程技术咨询、岩土工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