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09-24 , 法定代表人为 吴宇中 ,企业地址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宁社区太宁路147号2栋旁东青物业101,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服务;清洁服务;房地产经纪;室内装饰设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机电设备的上门安装及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机动车停放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