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04-16 , 法定代表人为 杨清双 ,企业地址位于四川省巴中经济开发区东方鑫村A15号楼2楼,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物业管理服务;旅游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土石方工程施工;施工劳务;电梯维修及保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