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昌宝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04-30 , 法定代表人为 张岩青 ,企业地址位于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佃坝镇昌甘路11-12号,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