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东方君悦大酒店分公司成立于2000-04-24 , 法定代表人为 蒋领峰 ,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中区3号楼,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 出租、出售客房、公寓、体育设施及场地;健身服务;会议服务;打字、传真、复印、彩扩;向接受本公司服务的客人零售包装食品、饮料、花卉、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洗衣服务;餐饮服务(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理发、美容(限非医疗美容);游泳场馆;零售卷烟、雪茄烟;住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取得审批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